| 初 装 |
开 通 |
报 停 |
拆 除 |
过 户 |
信号租赁 |
滞纳金 |
收视维护费 |
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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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费执行威价费发[1995]44号文件规定,家庭住宅用户每个终端380元,每增加一个终端加收安装费190元;
商业用户每个终端550元;门市房(含车库、草厦子改建的商用门市房)、别墅楼按商业用户标准收取; 不做商用的草厦子、车库按家庭住宅标准收取; 需公司配套管道的别墅楼等按设计预算收取。 不论是个人用户、集团用户,还是房产商统一办理的新楼安装,均要先交费,后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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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证件 1、新开通:
用户需携带的证件:
房产证(或购房协议)、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新开通业务的申请。(同时携带缺一不可)
2、报停开通:
用户需携带的证件:
有线电视用户证(或者房产证或购房协议)、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开通业务的申请。(同时携带缺一不可)
3、欠费已停户开通:
用户需携带的证件:
有线电视用户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协议)、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开通业务的申请。
开通费用 (一)因欠费停供信号后重新开通(包括档案中以前已停户)
1、收取停供、开通两项费用共计60元(各30元);
2、收取1-7月份7个月的收视维护费和自开通之日起至年终的收视维护费; 3、收取滞纳金。
(二)正常报停后又重新开通收费
1、报停时需办理正常报停手续,收取20元报停费,同时收取报停前所欠收视维护费;
2、重新开通时需办理开通手续,收取20元开通费,同时收取自开通之日起至年终的年度收视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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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需携带的证件
有线电视用户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协议)、居民身份证、交费发票等有效证件进行报停业务的申请。 特殊情况 A、非户主或户主授权(携带有线电视用户证或房产证的即视为得到户主受权)的租住客户办理,一律按信号租用受理,临时开通(交费截止日到期马上催收或停供信号,防主办理时,按新开通处理)。
B、无有线电视用户证的必须携带房产证或购房协议及身份证补办用户证。否则按非户主或户主授权类型处理。
C、地址在普查中有调整的按新调整地址受理,并修改用户证。
D、身份证能够确认房主身份的,携带身份证可直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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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需携带的证件
有线电视用户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协议)、居民身份证、交费发票等有效证件进行拆除业务的申请。相关片区提供的拆迁上报明细及信号停供时间证明。
收取费用 1、已安装使用的用户终端,不办理拆除手续,不退安装款。
2、房屋拆迁户收取当年收视费(或拆迁前的欠费)并出具收费证明,免费报停,躲迁地址已安装有线电视终端的,免费开通并将剩余收视费移至新地址。(有协议的村按协议执行)
特殊情况
欠费的拆迁户,必须补交欠费后方可免费报停,办理拆除业务。
需要退收视费款的必须携带有线电视用户证、居民身份证以及原交费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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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过户
用户需携带的证件:
有线电视用户证、房产证(或购房协议)、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过户申请。
2、更改用户信息
用户需携带的证件:
有线电视用户证、房产证(或购房协议)、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过户申请。
特殊情况
非正常户的要追讨该户欠费,同时按规定补办报停、过户、拆除等手续,并将公司的房屋出租、报停等相关规定向用户说明。对于拒绝补交欠费的,新业务不予办理。同时将用户的欠费信息书面交稽查科进行追缴,新户信息进行私接巡查。 无房产证的,由房屋所有单位开具证明,确认身份后,凭身份证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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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房屋租赁等原因,个别用户自愿申请不交纳安装费,对有线电视信号租赁使用,为满足用户的特殊需求,对提出申请此业务的用户凡不用进行安装的、离信号源在30米以内的可按租赁时间进行收费。 租赁6个月(含)以下3个月以上(含)的,按每月25元收费;租赁7个月以上的按每月20元收费。安装线材由申请用户自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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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威价费发[2007]91号文件中的“第一条”规定,“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为已开通模拟有线电视用户交纳收视维护费时间。”
2、根据《威海有线电视入网使用协议》中的第一款第五条约定。
3、根据2003年6月25日威海市广播电视局下发的《关于对拖欠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行为的处理规定》中的第一条规定。
4、滞纳金的收取计收时间及标准:
根据滞纳金收取的相关依据规定,滞纳金计收时间为每年的7月1日起计,征收基数为上半年欠费总额78元,标准为每日收取上半年欠费总额的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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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视维护费执行威价费发[1995]148号文件规定,无论是商业用户、集团用户还是家庭终端均为每月13元。 终端数量均以档案记录为准(档案中有备注的,以备注中标明的数量为准),收视维护费自开通之日起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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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年人优待政策:
依据:威政发[2005]25号文件第六条规定;
条件:65周岁以上、具有本市长住户口的老年人,持《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并独立居住的老年人;
享受的优惠:有线电视初装费享受半价优惠。
2、特困职工家庭优待政策:
依据:《威海市职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2005年4月24日会议记要》文件第十五条规定;
享受的优惠:对特困职工家庭,可免收2个月的收视费。
3、残疾人优惠扶持政策:
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2号文件第二、二十条规定;(2008年3月20日发)
条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户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对家庭成员中有2人以上是残疾人且1人是盲人或者聋人的残疾人家庭。
享受的优惠:免收有线电视初装费,减半收取收视费。
施行日期:2008年5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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